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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三步走”让离退休党员先锋作用引领在非公领域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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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瓮安县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全国、全省老干部局长会议和全州老干部(老年教育)会议精神,着力建立健全老干部工作联络员作用发挥长效机制,探索实施“老干部工作联络员+党建指导员”工作模式,发挥老干部优势作用,推动全县老干部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各司其职,联动搭建老干部助力平台

县委组织部组织指导,老干部工作部门强化督促,联合制定印发《关于选聘离退休干部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担任党建指导员的实施方案》,按照“指导而不指挥、帮忙而不添乱、到位而不越位”的原则,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担任党建指导员,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的政治优势、 经验优势、威望优势。积极探索搭建离退休干部助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平台,聘请3名离退休干部担任党建指导员到企业担任党建指导员,进一步明确离退休干部党建指导员职责任务,并要求已建立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的22个单位(部门)明确一名在职干部兼任老干部工作联络员,负责做好老干部工作业务联系。

探索路径,持续擦亮“离岗不离党”的底色

不断凝聚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力量,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做到“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各党建指导员督促所在单位党支部完善学习制度、会议制度、工作制度、联系党员等一系列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全面提升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以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为抓手,利用“三会一课”等集体学习的时间,为所在单位职工上党课,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重要论述,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干部职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抓实规定动作后,注重红色引领,持续探索创新,把党建工作贯穿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内部管理、人才培育、文化建设等方方面面,从党建工作中抓出生产力、抓出转型升级动力,使党组织和党员成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发展的“红色引擎”,不断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做大、做强、做久,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赋责明责,切实把指导服务落在企业一线

通过党建指导员与离退休干部的沟通交流,收集意见建议,上传下达、下情上达,以精心化服务促进离退休干部及党组织作用发挥。一是当好宣传员。党建指导员利用合适场合、机会,积极与业主、党员职工交流,宣传在非公企业开展党建工作的重大意义,使党员及职工消除思想上的一些模糊认识,增强党性意识和企业主人翁意识。二是当好调研员。党建指导员通过与企业对接,对企业的经营情况及党组织、党员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及时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及党建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三是当好指导员。党建指导员帮助企业制定支部制度,建立党建基础工作台账,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基础资料,使党组织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同时,按照党员活动室“六有”标准(有场所、有制度、有电教设施、有学习资料、有宣传公示栏、有工作台账),指导支部加强阵地建设,保障党员学习、活动能正常进行。四是当好协调员。通过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做好企业与党员职工的沟通协调工作,帮助企业稳定职工队伍,凝聚人心。五是当好服务员。积极为企业搜集发展信息,主动为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出谋划策,积极帮助解决企业经营上遇到的问题,赢得企业的信任,为开展党建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一审:曾  东

二审:夏禹锦

三审:吴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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