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4日,省委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做好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提出具体要求。12月2日,省委老干部局召开全省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纪委省监委机关高度重视,委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要求,省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推动《实施意见》落地落实。
一是全覆盖学习,准确把握精神实质。2023年1月6日,省纪委召开常委会,认真传达学习了《实施意见》及全省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在省纪委常委会传达学习的基础上,明确由离退休工作办公室负责,采取室务会、政治理论学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结合《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2〕31号)文件精神,把《实施意见》传达到所有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老干部工作者,全面领会和准确把握文件精神实质。
二是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结合全省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部署会精神及《省纪委省监委党内关怀帮扶实施细则》,对照《实施意见》内容,制定了47项工作措施,并明确了责任部门,形成了《省纪委省监委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责任清单》经常委会审议通过,确保《实施意见》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有责任部门,有工作抓手,可推动实施。
三是强化协作配合,推动工作常态化开展。明确由省纪委省监委委办公厅、组织部、机关党委、离退休工作办公室、干部监督室等部门具体负责,常态化、长效化推动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开展。要求牵头部门要统筹协调,责任部门积极配合,加强协作,扎实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不断凝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事业发展正能量。
(拟稿:薛进朝,一审:时宗梅,二审:蓝石,三审:石南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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