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党委老干部局,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属厅级事业单位、省属高等院校、省管国有企业老干部工作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2021年全国离退休统计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2021年我省离退休干部统计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表式样和统计软件
2021年全省离退休干部统计表基本沿用《2020年离退休干部统计表》表式,软件继续使用《全国离退休干部信息管理系统2015(贵州)》。
二、报送时间和内容
市(州)请于2022年1月21日前、省直单位请于2022年1月14日前,将统计年报纸质文档(一式2份)、光盘文档(一式3份),一并报送至省委老干部局信息宣传处。
纸质文档包括:2021年全省离退休干部统计表1-13表、附表1-7表、有关说明。光盘文档包括:离休干部信息数据(建库单位)、附表1和附表2数据、所有离退休干部统计表和有关说明电子版。
三、有关要求
针对现阶段疫情防控形势,今年不再召开全省离退休干部统计工作培训会,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统筹安排、精心组织,从严从实抓好任务落实。
(一)切实加强离退休干部年报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离退休干部统计工作,加大对基层单位年报统计工作的部署、检查和指导力度,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此次统计工作将各年报统计地区和汇总单位划分为8个小组,每组指定1-2名统计业务熟悉的同志负责对该组进行业务指导和问题解答,省委老干部局信息宣传处负责跟踪掌握各组工作进展情况,并做好调度和指导等工作。
省管国有企业统计工作由省国资委统一协调。对省管国有企业移交由街道、社区负责服务管理的退休干部,仍由各省管国有企业负责统计,并将相关数据报省国资委汇总后上报。
(二)不断提高离退休干部统计工作质量。各市(州)党委老干部局要主动与当地组织部门对接,做好机关离休干部数据核对工作。各地各单位统计工作人员要加强审核把关,确保数据全面、准确。涉及统计工作人员变动的,要注意做好工作交接。
(三)认真做好离休干部信息库数据维护。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年报工作指导基层单位对离休干部信息库进行一次集中更新维护,要使离休干部数据库人员信息与统计数据相一致,既要见数又要见人,减少人为错统、漏统,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四)深入进行离退休干部统计分析研究。各市(州)党委老干部局要紧密结合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对统计数据反映出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开展分析研究,充分发挥数据在离退休干部工作实践中的辅助决策作用,形成的分析报告要刻入统计数据光盘一同上报。
(五)切实做好数据管理。各地各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信息和报表保密、保管工作,防止出现数据外泄、在连接互联网电脑上开展统计工作、违规使用QQ、微信、电子邮件等互联网方式传送数据等情况。
《全国离退休干部信息管理系统2015(贵州)统计软件》《2021年离(退)休干部统计表》表式、《2021年全省离退休干部统计操作手册》及《统计培训教学视频》,将发至全省老干部统计工作QQ群(群号277141835),请各地各单位自行在该群文件中下载。
联系人:钱琨 杨东宁 0851-85892624
附件:1.2021年离(退)休干部统计表
2.2021年全省离退休干部统计操作手册
3.2021年离退休干部统计工作分组指导名单
中共贵州省委老干部局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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