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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老干部工作优秀宣传集体、优秀宣传员、优秀宣传作品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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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党委老干部局,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属厅级事业单位、省属高等院校、省管国有企业老干部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激发全省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老干部宣传工作者积极性、主动性,更好地为我省老干部工作品牌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推动老干部宣传工作高质量发展,经局领导同意,决定开展2021年度全省老干部工作优秀宣传集体、优秀宣传员、优秀宣传作品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优秀宣传集体评选范围:全省老干部工作部门。

2、优秀宣传员评选范围:全省离退休干部、老干部工作者。

3、优秀宣传作品评选范围:全省老干部工作部门、离退休干部、老干部工作者署名撰写(制作)的反映本地本单位老干部工作的宣传作品。

二、评选名额

1、优秀宣传集体:35个。其中,一等5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20个。

2、优秀宣传员:90名。其中,老干部优秀宣传员30名,老干部工作者优秀宣传员60名。

3、优秀宣传作品:30件。其中,消息类稿件10件,通讯类稿件10件,新媒体类作品(包括音视频、动漫、海报、H5)10件。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宣传集体参评条件

1、单位(部门)高度重视老干部宣传工作,新闻宣传工作有专人负责。

2、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始终坚持正确导向,积极对外宣传本地区、本单位老干部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踊跃向中央、省级等主流媒体和上级老干部工作部门投稿,并且采用数量较多、反响较大。

3、积极配合全省老干部宣传工作,主动提供新闻报道线索和素材,支持配合有关采访报道工作。

4、没有负面新闻报道,未出现关于老干部工作重大舆情。

5、本地本单位老干部工作网站、公众号建设特色鲜明、内容丰富,信息更新及时。(适用市<州>党委老干部局)

(二)优秀宣传员参评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宣传工作,积极围绕全国、全省以及本地、本单位老干部中心工作开展宣传,具有宣传工作者的良好职业道德和素质。

2、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新闻敏感性,积极提供有价值的新闻线索,主动及时撰稿投稿,信息报送及时,年发稿数量多、质量高。

3、无失实报道、抄袭行为、责任差错现象和漏报重要新闻事件的情形发生。

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老干部优秀宣传员还需本年度内在中央、省级主要媒体、刊物以及老干部工作自媒体平台,发表一定数量反映本地本单位本部门老同志开展正能量活动的宣传信息或反映老同志正能量的文章、书画、摄影等作品且质量较高的;

老干部工作者优秀宣传员还需本年度内在省部级以上主要媒体或刊物上发表有关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老干部工作宣传信息2条以上,且宣传稿件质量较高,或本年度内在市级主要媒体或刊物上发表有关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老干部工作宣传信息6条以上,且宣传稿件质量较高,或本年度内在贵州老干部工作网、“贵州老干部工作”微信公众号、“数字黔老”APP和《晚晴》等省级老干部工作自媒体平台、省内涉老媒体发表有关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老干部工作宣传信息12条以上(同一条<篇>信息被多次采用的不重复计算),且宣传稿件质量较高。

注:本年度指2020年12月11日至2021年12月10日)

(三)优秀宣传作品参评条件

1、正面宣传本地区、本单位老干部工作,充分展示地区、单位特色和亮点工作。

2、要立足实际,实事求是,且必须为原创,并在2020年12月11日至2021年12月10日期间发布在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纸、刊物,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网站、App,以及“离退休干部工作”微信公众号、“贵州老干部工作”微信公众号和贵州老干部工作网、“数字黔老”APP等自媒体平台。

3、消息类稿件要新闻要素完整,时效性强,角度新颖,内容充实,结构清晰,文字生动,报道准确。

4、通讯类稿件要主题鲜明、材料典型,事实准确,角度新

颖,结构合理,语言生动,描写有细节,评议有深度,感染力强,为群众喜闻乐见。

5、新媒体类作品包括音视频、动漫、海报、H5等,要求主题鲜明,新颖生动,富有艺术感染力,具有较强观赏性(非个人才艺作品)。

四、评选流程

本次评选活动分为申报、初评、网评(优秀宣传作品)、综合评定、公示、表彰等环节。

1、申报(2021年12月20日至12月24日)

各市(州)党委老干部局、省直单位老干部工作部门按活动评选条件自主报名,并填写相应的申报表(附件1至附件3),报送至省委老干部局(信息宣传处)。

其中,优秀宣传集体,各市(州)党委老干部局、省直各单位老干部工作部门可推荐1个(含本地本系统内老干部工作部门)。老干部优秀宣传员,各市(州)党委老干部局可推荐1-2名,省直各单位老干部工作部门可推荐1名。老干部工作者优秀宣传员各市(州)可推荐3-4名,省直各单位可推荐1名。此外,对推广关注“离退休干部工作”微信公众号人数超过本地区离退休干部人数30%的市(州),可增加推荐1名老干部工作者优秀宣传员,超过50%的可增加推荐2名。优秀宣传作品各市(州)党委老干部局可推荐3件(至少涵盖2种类型),省直各单位老干部工作部门可推荐1件。

原则上,推荐优秀宣传集体的不再推荐老干部工作者优秀宣传员。

2、初评(2021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

相关专家组成评委会根据平时掌握了解的情况和各地各单位推荐上报的“优秀宣传集体”、“优秀宣传员”和“优秀宣传作品”材料进行初评。并根据初评结果,择优选取各地各单位上报的“优秀宣传作品”参加网络评审。

3、网评(2022年1月4月至1月6日)

组织全省各级老干部和老干部工作者通过“贵州老干部工作”微信公众号对初评出来的“优秀宣传作品”进行网络投票评选。

4、综合评定(2022年1月上旬)

评委会综合各阶段评审情况,最终评选出“优秀宣传集体”、“优秀宣传员”和“优秀宣传作品”。其中,“优秀宣传作品”评分初评占总分的90%、网评占10%。

5、公示(2022年1月中旬)

经报局领导同意后,2022年1月中旬,在贵州老干部工作网、“贵州老干部工作”微信公众号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6、表彰

印发文件在全省进行通报,并对获奖集体、个人、作品等发放荣誉证书,并作为相关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五、有关要求

1、各市(州)党委老干部局、省直单位老干部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评选活动,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积极做好相关推荐。

2、优秀宣传集体申报材料要事迹突出、内容丰富、数据准确、具体生动,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

3、优秀宣传作品网络评选,严禁出现网络拉票等不正当竞争手段,一经核实取消参评资格。

4、所有申报材料需经单位领导审核同意后,通过电子邮箱同时报送电子版纸质盖章扫描版,未按要求报送或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联系人:杨旭艳 钱琨

联系电话:0851-85892624

邮箱:Lgjxxc@163.com

附件:1.优秀宣传集体申报表

      2.优秀宣传员申报表

      3.优秀宣传作品申报表

中共贵州省委老干部局

2021年12月10日

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老干部工作优秀宣传集体、优秀宣传员、优秀宣传作品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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