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也是深入实施“八五”普法的关键一年,根据《省法宣办关于印发<2022年贵州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黔法宣办〔2022〕1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
一、普法内容
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国家安全法》《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信访工作条例》《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
二、普法对象
老干部工作者、离退休干部和广大青少年。
三、普法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十二届省委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加大对老干部工作者、离退休干部和广大青少年普法力度,不断提升老干部工作者依法履职、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不断提升广大离退休干部依法维权、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不断增强广大青少年的法治意识、法治素养,为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贵州发挥老干部门的独特优势,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四、行动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局2022年普法工作,明确普法工作的具体任务、组织领导、工作经费和具体负责人。
2.结合局工作实际,制定2022年度普法工作实施方案。
3.把各处(室)开展普法工作情况纳入季度调度内容。
4.把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情况纳入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实绩内容,实现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
5.完善学法用法考评机制,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局机关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二)突出重点对象普法
6.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和《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等列入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各支部学习内容。
7.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等纳入全省老干部(局)处长培训班、“双学双讲”、“岗位练兵大比武”学习内容,不断提升老干部工作者依法履职能力。
8.将国家工作人员落实旁听庭审制度情况纳入在线学法考试内容,督促局机关干部职工利用“法宣在线”平台加强日常学法,指导学员按时完成日常学法和年度考核任务,确保单位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95%以上。
9.把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知识纳入离退休干部培训内容,不断增强离退休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10.开展精准化、个性化普法,结合“喜迎二十大,服务走基层”系列活动,为行动不便的部分离退休干部提供“送法上门”活动。
11.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在全省中小学校开展“宪法至上、守法光荣”“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等宣讲活动,加大青少年宪法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力度,教育引导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理念和法治素养。
(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12.各支部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学习活动。
13.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各支部结合实际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民法典宣传学习活动。
14.结合离退休干部教育培训,开展“预防电信网络诈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离退休干部识骗防骗能力。
15.配合有关部门持续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网络等活动,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和影响力。
16.持续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扫黑除恶斗争”“未成年人保护”等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四)开展普法宣传
17.运用贵州老干部工作网、微信公众号、“数字黔老”平台等推送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视频,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18.结合“4·15”国家安全日、“6·5”世界环境日、“6·26”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在贵州老干部工作网、微信公众号、“数字黔老”平台发布普法信息,年内发布不少于4个普法信息。
19.完成省法宣办交办的工作。
五、责任领导
省委老干局副局长保安华
六、统筹协调责任部门
局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联络员:沈兴
联系电话(传真):0851-85892710
邮箱:565259583@qq.com
中共贵州省委老干部局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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